国务院法制办15日公布了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(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全文,再度就“新拆迁条例”立法征求公众意见。这是本年度内围绕“新拆迁条例”二度征询意见,反映出立法者在此社会焦点问题上的慎重。
回顾过去这几年间,如果每年都评选社会生活领域的年度关键词,估计“拆迁”抑或“强拆”会年年获选。拆迁,关乎社会公平正义,关乎民众切身利益。而在过去若干年里,因为房屋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此起彼伏。在诸多暴力强拆事件的背后,映照着一些公权力的滥用与民生之困。
一段时间来,不少有识之士一直在推动“新拆迁条例”的问世。鉴于现行的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在制度层面对被征收者给料阀的利益考虑不足,对征收程序规范不够,也间接导致不少拆迁案例中充满强买强卖的味道。有些暴力强拆事件,甚至造成了血淋淋的悲剧。
正因此,舆论一直在呼唤“新拆迁条例”的尽快出台。今年1月,国务院法制办就“新拆迁条例”的征求意见稿首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对此,社会高度关注、讨论热烈。这个意见稿的积极意义相当明显,其中心思路,重在保护被征收人的正当利益,强调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的区隔,这是对过往错误做法的明确纠正。回过头看,过去一段时间里,一些人反对、阻挠由“新拆迁条例”来替代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,正是既得利益从中作祟。
说到底,一个好的“新拆迁条例”能够在未来管道过滤器不走形、不滥用,关键还在于,“决策民主、程序正当、结果公开”的原则能够真正得到贯彻与坚持。比如被拆迁人往往最为关注的补偿标准问题,标准的出炉过程一定要规范透明,切实做到公开,允许民众参与评议。只要程序公正,结果公开,给予被拆迁者合理的博弈权利,相信绝大多数民众都是明道理的,那种蛮不讲理的所谓“钉子户”,毕竟是个别情况。
概言之,“新拆迁条例”的意见稿还可以再打磨,但真正关乎这个法律文件的真实生命力的,是其未来的执行。考虑到公权的立式混合机滥用绝非个案,真正的公共利益的捍卫依然任重道远。